公司补缴社保后,能不能马上办理辞职
针对“公司补缴社保后,我能不能马上办理辞职”这一问题,其直接回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……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……”。这里的“未依法缴纳”不仅包括从未缴纳,也包括未足额、未按时缴纳等情形。如果公司此前存在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的情况,即使后续进行了补缴,也不能改变其之前未依法履行义务的事实。因此,你仍有权依据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,即可以马上办理辞职。如果公司是正常为你补缴社保,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的情形,你则需依据第三十七条提前通知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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